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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谢方明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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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三·谢方明第四章
      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。方明事思忠益,知无不为。高祖谓之曰:“愧未有瓜衍之赏,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。”屡加赏赐。方明严恪,善自居遇,虽处暗室,未尝有惰容。无他伎能,自然有雅韵。从兄混有重名,唯岁节朝宗而已。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,朝野辐辏,不与穆之相识者,唯有混、方明、郗僧施、蔡廓四人而已;穆之甚以为恨。方明、廓后往造之,大悦,白高祖曰:“谢方明可谓名家驹。直置便自是台鼎人,无论复有才用。”顷之,转从事中郎,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、高祖命府内众事,皆咨决之。随府转中军长史。寻更加晋陵太守,复为骠骑长史、南郡相,委任如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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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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