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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庾炳之第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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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三·庾炳之第六章
      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,又以问尚之。尚之答曰:“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,又谢汲公犯颜之直,至于侍坐仰酬,每不能尽。昨出伏复深思,祇有愚滞,今之事迹,异口同音,便是彰著,政未测得物之数耳。可为蹈罪负恩,无所复少。且居官失和,未有此比。陛下迟迟旧恩,未忍穷法,为弘之大,莫复过此。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,恐悉心奉国之人,于此而息;贪狼恣意者,岁月滋甚。非但亏点王化,乃治乱所由。如臣所闻天下论议,炳之常尘累日月,未见一豪增辉。今曲阿在水南,恩宠无异,而协首郡之荣,乃更成其形势,便是老王雅也。古人云:‘无赏罚,虽尧、舜不能为治也。’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,迷一凡人。事若复在可否之间,亦不敢苟陈穴管。今之枉直,明白灼然,而睿王令王,反更不悟,令贾谊、刘向重生,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!臣昔启范晔,当时亦惧犯触之尤,苟是愚怀所挹,政自不能不舒达,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。谓炳之且外出,若能修改,在职著称,还亦不难,则可得少明国典,粗酬四海之诮。今愆衅如山,荣任不损,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,谁复敢以闻述。且自非殊勋异绩,亦何足塞今日之尤。历观古今,未有众过藉藉,受货数百万,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。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,未尝不痛心疾首。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,不审当复云何处之。近启贾充远镇,今亦何足分,外出恐是策之良者。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,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。今蒙恩荣者不少,臣何为独恳恳于斯,实是尊主乐治之意。伏愿试更垂察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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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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