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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庾炳之第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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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三·庾炳之第七章
      又曰:“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,云有人送张幼绪,幼绪语人,吾虽得一县,负三十万钱,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,见缚束,犹示得解手。荀万秋尝诣炳之,值一客姓夏侯,主人问有好牛不?云:无。问‘有好马不?’又云:‘无。政有佳驴耳。’炳之便答:‘甚是所欲。’客出门,遂与相闻索之。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,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,乃当百万数。犹谓不然。选令史章龙向臣说,亦叹其受纳之过,言‘实得嫁女具,铜炉四人举乃胜,细葛斗帐等物,不可称数。’在尚书中,令奴酤酃酒,利其百十,亦是立台阁所无,不审少简圣听不?恐仰伤日月之明,臣窃为之叹息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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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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