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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周书·无逸 伏生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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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周书·无逸
      周公作《无逸》。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君子所,其无逸。先知稼穑之艰难,乃逸,则知小人之依。相小人,厥父母勤劳稼穑,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,乃逸乃谚。既诞,否则侮厥父母曰:‘昔之人无闻知。’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我闻曰:昔在殷王中宗,严恭寅畏天命,自度治民,治民祗惧,弗敢荒宁。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。其在高宗,时旧劳于外,爰暨小人。作其即位,乃或亮阴,三年不言。其惟不言,言乃雍。不敢荒宁,嘉靖殷邦。至于小大,无时或怨。肆高宗之享国五十年有九年。其在祖甲,不义惟王,旧为小人。作其即位,爰知小人之依,能保惠于庶民,不敢侮鳏寡。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。自时厥后,立王生则逸。生则逸,不知稼穑之艰难,不闻小人之劳,惟耽乐之从。自时厥后,亦罔或克寿。或十年,或七八年,或五六年,或四三年。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厥亦惟我周太王、王季,克自抑畏。文王卑服,即康功田功。徽柔懿恭,怀保小民,惠鲜鳏寡。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,用咸和万民。文王不敢盘于游田,以庶邦惟正之共。文王受命惟中身,厥享国五十年。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继自今嗣王,则其无淫于观、于逸、于游、于田,以万民惟正之共。无皇曰:‘今日耽乐。’乃非民攸训,非天攸若,时人丕则有愆。无若殷王受之迷乱,酗于酒德哉!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我闻曰:‘古之人犹胥训告,胥保惠,胥教诲,民无或胥譸张为幻。’此厥不听,人乃训之,乃变乱先王之正刑,至于小大。民否则厥心违怨,否则厥口诅祝。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,兹四人迪哲。厥或告之曰:‘小人怨汝詈汝。’则皇自敬德。厥愆,曰:‘朕之愆。’允若时,不啻不敢含怒。此厥不听,人乃或譸张为幻,曰小人怨汝詈汝,则信之,则若时,不永念厥辟,不宽绰厥心,乱罚无罪,杀无辜。怨有同,是丛于厥身。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嗣王其监于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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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生

伏生(伏胜,字子贱),汉人,享年100岁。邹平人(今山东滨州市邹平市 韩店镇苏家村人) ,曾为秦博士。秦时焚书,于壁中藏《尚书》。汉初,仅存二十八篇,以教齐鲁之间。文帝时求能治《尚书》者,以年九十余老不能行,乃使晁错往受之。今文《尚书》学者,皆出其门,世传的今文《尚书》皆出于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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