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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九章 大明三年六月乙丑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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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四·第九章
      大明三年六月乙丑,有司奏:“来七月十五日,尝祠太庙、章皇太后庙,舆驾亲奉。而乘舆辞庙亲戎,太子合亲祠与不?且今月二十四日,第八皇女夭。案《礼》,‘宫中有故,三月不举祭’。皇太子入住上宫,于事有疑。”下礼官议正。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:“窃惟‘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’。皇太子有抚军之道,而无专御之义,戎既如之,祀亦宜然。案《祭统》,‘夫祭之道,孙为王父尸’。又云,‘祭有昭穆,所以别父子’。太子监国,虽不摄,至于宗庙,则昭穆实存,谓事不可乱。又云,‘有故则使人’。准此二三,太子无奉祀之道。又皇女夭札,则实同宫一体之哀,理不得异。设令得祀,令犹无亲奉之义。”博士郁议:“案《春秋》,太子奉社稷之粢盛,长子主器,出可守宗庙,以为祭主,《易彖》明文。监国之重,居然亲祭。皇女夭札,时既同宫,三月废祭,于礼宜停。”二议不同。尚书参议,宜以郁议为允。诏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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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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