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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六章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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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三·第十六章
      孝建二年正月庚寅,有司奏:“今月十五日南郊。寻旧仪,庙祠至尊亲奉,以太尉亚献;南郊亲奉,以太常亚献。又庙祠行事之始,以酒灌地;送神则不灌。而郊初灌,同之于庙,送神又灌,议仪不同,于事有疑。辄下礼官详正。”太学博士王祀之议:“案《周礼》,大宗伯‘佐王保国,以吉礼事鬼神祗,禋祀昊天。’则今太常是也。以郊天,太常亚献。又《周礼》外宗云:‘王后不与,则赞宗伯。’郑玄云:‘后不与祭,宗伯摄其事。’又说云:‘君执圭瓚稞尸,大宗伯执璋瓚亚献。’中代以来,后不庙祭,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。而今以太尉亚献。郑注《礼·月令》云:‘三王有司马,无太尉。太尉,秦官也。’盖世代弥久,宗庙崇敬,摄后事重,故以上公亚献。”又议:“履时之思,情深于霜露;室户之感,有怀于容声。不知神之所在,求之不以一处。郑注《仪礼》有司云,天子诸侯祭于祊而绎。绎又祭也。今庙祠阙送神之稞,将移祭于祊绎,明在于留神,未得而杀。礼郊庙祭殊,故灌送有异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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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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