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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四章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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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乐志一·第十四章
      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,有司奏:“皇朝肇建,庙祀应设雅乐,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。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辞七首,并合施用。”诏可。十二月,有司又奏:“依旧正旦设乐,参详属三省改太乐诸哥舞诗。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,合用教试,日近,宜逆诵习。辄申摄施行。”诏可。又改《正德舞》曰《前舞》,《大豫舞》曰《后舞》。元嘉十八年九月,有司奏:“二郊宜奏登哥。”又议宗庙舞事,录尚书江夏王义恭等十二人立议同,未及列奏,值军兴,事寝。二十二年,南郊,始设登哥,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,庙舞犹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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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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