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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桓公三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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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桓公三年
    【经】春,正月,公会齐侯于嬴。
    【经】夏,齐侯、卫侯胥命于蒲。
    【传】胥之为言犹相也。相命而信谕,谨言而退,以是为近古也。是必一人先,其以相言之何也?不以齐侯命卫侯也。
    【经】六月,公会杞侯于郕。
    【经】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。
    【传】言日言朔,食正朔也。既者,尽也,有继之辞也。
    【经】公子翚如齐逆女。
    【传】逆女,亲者也。使大夫,非正也。
    【经】九月,齐侯送姜氏于讙。
    【传】礼送女,父不下堂,母不出祭门,诸母兄弟不出阙门。父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舅之言。”母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姑之言。”诸母般申之曰:“谨慎从尔父母之言。”送女踰竟,非礼也。
    【经】公会齐侯于讙。
    【传】无讥乎?曰为礼也。齐侯来也,公之逆而会之可也。
    【经】夫人姜氏至自齐。
    【传】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?公亲受之于齐侯也。子贡曰:“冕而亲迎,不已重乎?”孔子曰:“合二姓之好,以继万世之后,何谓已重乎?”
    【经】冬,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。
    【经】有年。
    【传】五谷皆熟为有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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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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