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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周书·立政 伏生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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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周书·立政
      周公作《立政》。
      周公若曰:“拜手稽首,告嗣天子王矣。”用咸戒于王曰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、缀衣、虎贲。”
      周公曰:“呜呼!休兹知恤,鲜哉!古之人迪惟有夏,乃有室大竞,吁俊尊上帝迪,知忱恂于九德之行。乃敢告教厥后曰:‘拜手稽首后矣!’曰:‘宅乃事,宅乃牧,宅乃准,兹惟后矣。谋面,用丕训德,则乃宅人,兹乃三宅无义民。’
      桀德,惟乃弗作往任,是惟暴德罔后。亦越成汤陟,丕厘上帝之耿命,乃用三有宅;克即宅,曰三有俊,克即俊。严惟丕式,克用三宅三俊,其在商邑,用协于厥邑;其在四方,用丕式见德。
      呜呼!其在受德,暋为羞刑暴德之人,同于厥邦;乃惟庶习逸德之人,同于厥政。帝钦罚之,乃伻我有夏,式商受命,奄甸万姓。
      亦越文王、武王,克知三有宅心,灼见三有俊心,以敬事上帝,立民长伯。立政:任人、准夫、牧、作三事。虎贲、缀衣、趣马、小尹、左右携仆、百司庶府。大都小伯、艺人、表臣百司、太史、尹伯,庶常吉士。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亚、旅。夷、微、卢烝。三亳阪尹。
      文王惟克厥宅心,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,以克俊有德。文王罔攸兼于庶言;庶狱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;庶狱庶慎,文王罔敢知于兹。
      亦越武王,率惟敉功,不敢替厥义德,率惟谋从容德,以并受此丕丕基。”
      呜呼!孺子王矣!继自今我其立政。立事、准人、牧夫,我其克灼知厥若,丕乃俾乱;相我受民,和我庶狱庶慎。时则勿有间之,自一话一言。我则末惟成德之彦,以乂我受民。
      呜呼!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。继自今文子文孙,其勿误于庶狱庶慎,惟正是乂之。
      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,立事、牧夫、准人,则克宅之,克由绎之,兹乃俾乂,国则罔有。立政用憸人,不训于德,是罔显在厥世。继自今立政,其勿以憸人,其惟吉士,用励相我国家。
      今文子文孙,孺子王矣!其勿误于庶狱,惟有司之牧夫。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,方行天下,至于海表,罔有不服。以觐文王之耿光,以扬武王之大烈。呜呼!继自今后王立政,其惟克用常人。”
      周公若曰:“太史!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,以长我王国。兹式有慎,以列用中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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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生

伏生(伏胜,字子贱),汉人,享年100岁。邹平人(今山东滨州市邹平市 韩店镇苏家村人) ,曾为秦博士。秦时焚书,于壁中藏《尚书》。汉初,仅存二十八篇,以教齐鲁之间。文帝时求能治《尚书》者,以年九十余老不能行,乃使晁错往受之。今文《尚书》学者,皆出其门,世传的今文《尚书》皆出于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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