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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十三覃 李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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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十三覃
      宫对阙,座对龛。水北对天南。蜃楼对蚁郡,伟论对高谈。遴杞梓,树楩楠。得一对函三。八宝珊瑚枕,双珠玳瑁簪。萧王待士心惟赤,卢相欺君面独蓝。贾岛诗狂,手拟敲门行处想;张颠草圣,头能濡墨写时酣。
      闻对见,解对谙。三橘对双柑。黄童对白叟,静女对奇男。秋七七,径三三。海色对山岚。鸾声何哕哕,虎视正眈眈。仪封疆吏知尼父,函谷关人识老聃。江相归池,止水自盟真是止;吴公作宰,贪泉虽饮亦何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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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渔

李渔(1611年—1680年),原名仙侣,字谪凡,号天徒,后改名渔,字笠鸿,号笠翁,别号觉世稗官、笠道人、随庵主人、湖上笠翁等。 金华兰溪(今属浙江)人,生于南直隶雉皋(今江苏如皋)。明末清初文学家、戏剧家、戏剧理论家、美学家。素有才子之誉,世称“李十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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