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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魏相丙吉传·丙吉第三章 班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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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相丙吉传·丙吉第三章
      吉为人深厚,不伐善。自曾孙遭遇,吉绝口不道前恩,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。地节三年,立皇太子,吉为太子太傅,数月,迁御史大夫。及霍氏诛,上躬亲政,省尚书事。是时,掖庭宫婢则令民夫上书,自陈尝有阿保之功。章下掖庭令考问,则辞引使者丙吉知状。掖庭令将则诣御史府以视吉。吉识,谓则曰:“汝尝坐养皇曾孙不谨督笞,汝安得有功?独渭城胡组、淮阳郭徵卿有恩耳。”分别奏组等共养劳苦状。诏吉求组、征卿,已死,有子孙,皆受厚赏。诏免则为庶人,赐钱十万。上亲见问,然后知吉有旧恩,而终不言。上大贤之,制诏丞相:“朕微眇时,御史大夫吉与朕有旧恩,厥德茂焉。《诗》不云乎?‘亡德不报’。其封吉为博阳侯,邑千三百户。”临当封,吉疾病,上将使人加绅而封之,及其生存也。上忧吉疾不起,太子太傅夏侯胜曰:“此未死也。臣闻有阴德者,必飨其乐以及子孙。今吉未获报而疾甚,非其死疾也。”后病果愈。吉上书固辞,自陈不宜以空名受赏。上报曰:“朕之封君,非空名也,而君上书归侯印,是显朕不德也。方今天下少事,君其专精神,省思虑,近医药,以自持。”后五岁,代魏相为丞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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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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