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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五章 又启太祖陈府事曰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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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六十·第十五章
      又启太祖陈府事曰:“伏见西府兵士,或年几八十,而犹伏隶;或年始七岁,而已从役。衰耗之体,气用湮微,兒弱之躯,肌肤未实,而使伏勤昏稚,骛苦倾晚,于理既薄,为益实轻。书制休老以六十为限,役少以十五为制,若力不周务,故当粗存优减。”诏曰:“前已令卿兄改革,寻值迁回,竟是不施行耶,今更敕西府也。”时营创城府,功课严促,亮又陈之曰:“经始城宇,莫非造创,基筑既广,夫课又严,不计其劳,苟务其速,以岁月之事,求不日之成。比见役人未明上作,闭鼓乃休,呈课既多,理有不逮。至于息日,拘备关限,方涉暑雨,多有死病,顷日所承,亦颇有逃逸。窃惟此既内籓,事殊外镇,抚莅之宜,无系早晚。若得少宽其工课,稍均其优剧,徒隶既苦,易以悦加,考其卒功,废阙无几。臣闻不居其职,不谋其事,庖割有主,尸不越樽,岂臣疏小,所当预议。但臣泳恩岁厚,服义累世,苟是所怀,忘其常体。”诏答曰:“启之甚佳。此亦由来常患,比屡敕之,犹复如此,甚为无理。近复令孟休宣旨,想当不同,卿比可密观其优剧也。”始兴王浚临扬州,复为主簿、秣陵令,善擿奸伏,有非必禽。太祖称其能,入为尚书都官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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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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