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九十七:《列传第五十七》 >
弟子规

南夷林邑国第三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五十七·南夷林邑国第三章
      世祖孝建二年,林邑又遣长史范龙跋奉使贡献,除龙跋扬武将军。大明二年,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长史范流奉表献金银器及香布诸物。太宗泰豫元年,又遣使献方物。初,檀和之被征至豫章,值豫章民胡诞世等反,因讨平之,并论林邑功,封云杜县子,食邑四百户。和之,高平金乡人,檀凭子也。太祖元嘉二十七年,自太子左卫率为世祖镇军司马、辅国将军、彭城太守。元凶弑立,以为西中郎将、雍州刺史。世祖入讨,加辅国将军,统豫州戍事,因出南奔。世祖即位,以为右卫将军。孝建二年,除辅国将军、豫州刺史,不行,复为右卫,加散骑常侍。三年,出为南兗州刺史,坐酣饮黩货,迎狱中女子入内,免官禁锢。其年卒,追赠左将军。谥曰襄子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