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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南夷林邑国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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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七·南夷林邑国第二章
      太祖忿其违傲,二十三年,使龙骧将军、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,遣太尉府振武将军宗悫受和之节度。和之遣府司马萧景宪为前锋,悫仍领景宪军副。阳迈闻将见讨,遣使上表,求还所略日南民户,奉献国珍。太祖诏和之:“阳迈果有款诚,许其归顺。”其年二月,军至朱梧戍,遣府户曹参军日南太守姜仲基、前部贼曹参军蟜弘民随传诏毕愿、高精奴等宣扬恩旨,阳迈执仲基、精奴等二十八人,遣弘民反命,外言归款,猜防愈严。景宪等乃进军向区粟城,阳迈遣大帅范扶龙大戍区粟,又遣水步军径至。景宪破其外救,尽锐致城。五月,克之,斩扶龙大首,获金银杂物不可胜计。乘胜追讨,即克林邑,阳迈父子并挺身奔逃,所获珍异,皆是未名之宝。上嘉将帅之功,诏曰:“林邑介恃遐险,久稽王诛。龙骧将军、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,思略经济,禀命致讨,万里推锋,法命肃齐,文武毕力,洁己奉公,以身率下,故能立勋海外,震服殊俗。宜加褒饰,参管近侍,可黄门侍郎,领越骑校尉、行建武将军。龙骧司马萧景宪协赞军首,勤捷显著,总勒前驱,克殄巢穴,必能威服荒夷,抚怀民庶。可持节、督交州、广州之郁林、宁浦二郡诸军事、建威将军、交州刺史。龙骧司马童林之、九真太守傅蔚祖战死,并赠给事中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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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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