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八十三:《列传第四十三》 >
弟子规

吴喜第十五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四十三·吴喜第十五章
      索惠子罪不甚江悆,既已被恩,得免宪辟,小小忤意,辄加刑斩。张悦贼中大帅,逼迫归降,沈攸之录付喜,云:“杀活当由朝廷。”将帅征伐,既有常体,自应执归之有司。喜即便打锁,解襦与著,对膝围棋,仍造重义,私惠招物,触事如斯。张灵度凶愚小人,背叛之首,喜在西辄恕其罪,私将下都,与之周旋,情若同体。狼子野心,独怀毒性,遂与柳欣慰等谋立刘祎。吾使喜录之,而喜密报令去,去未得远,为建康所录。喜背国亲恶,乃至于是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