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八十一:《列传第四十一》 >
弟子规

刘秀之第七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四十一·刘秀之第七章
      五年,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反,为土人所诛,遣秀之以本官慰劳,分别善恶。事毕还都,出为使持节、散骑常侍、都督雍、梁、南北秦四州、郢州之竟陵、随二郡诸军事、安北将军、宁蛮校尉、雍州刺史。上车驾幸新亭,视秀之发引,将征为左仆射,事未行,八年卒,时年六十八。上甚痛惜之,诏曰:“秀之识局明远,才应通暢,诚著蕃朝,绩宣累岳。往岁逆臣交构,首义万里,及职司端尹,赞戎两宫,嘉谋征誉,实彰朝野。汉南法繁民嗛,属伫良牧,故暂辍心膂,外弘风规,出未逾期,德庇西服。详考古烈,旅观终始,淳心忠概,无以尚兹。方式亮皇猷,入卫根本,奄至薨逝,震恸于朕心。生荣之典,未穷宠数,哀终之礼,宜尽崇饰。兼履谦守约,封社弗广,兴言悼往,益增痛恨。可赠侍中、司空,持节、都督、刺史、校尉如故,并增封邑为千户。谥为忠成公。”秀之野率无风采,而心力坚正。上以其莅官清洁,家无余财,赐钱二十万,布三百匹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