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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庆之第十七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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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七·沈庆之第十七章
      四年,西阳五水蛮复为寇,庆之以郡公统诸军讨之,攻战经年,皆悉平定,获生口数万人。居清明门外,有宅四所,室宇甚丽。又有园舍在娄湖,庆之一夜携子孙徙居之,以宅还官。悉移亲戚中表于娄湖,列门同闬焉。广开田园之业,每指地示人曰:“钱尽在此中。”身享大国,家素富厚,产业累万金,奴僮千计。再献钱千万,谷万斛。以始兴优近,求改封南海郡,不许。妓妾数十人,并美容工艺。庆之优游无事,尽意欢愉,非朝贺不出门。每从游幸及校猎,据鞍陵厉,不异少壮。太子妃上世祖金镂匕箸及杅杓,上以赐庆之,曰:“卿辛勤匪殊,欢宴宜等,且觞酌之赐,宜以大夫为先也。”上尝欢饮,普令群臣赋诗,庆之手不知书,眼不识字,上逼令作诗,庆之曰:“臣不知书,请口授师伯。”上即令颜师伯执笔,庆之口授之曰:“微命值多幸,得逢时运昌。朽老筋力尽,徒步还南岗。辞荣此圣世,何愧张子房。”上甚悦,众坐称其辞意之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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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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