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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沈庆之第十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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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七·沈庆之第十六章
      庆之进营洛桥西,焚其东门,值雨不克。庆之兄子僧荣,时为兗州刺史,镇瑕丘,遣子怀明率数百骑诣受庆之节度。庆之塞渐,造攻道,立行楼土山,并诸攻具。时夏雨,不得攻城,上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免庆之官以激之,诏无所问。诞饷庆之食,提挈者百余人,出自北门,庆之不问,悉焚之。诞于城上授函表,倩庆之为送,庆之曰:“我奉诏讨贼,不得为汝送表。汝必欲归死朝廷,自应开门遣使,吾为汝送护之。”每攻城,辄身先士卒。上戒之曰:“卿为统任,当令处分有方,何蒙楯城下,身受矢石邪。脱有伤挫,为损不少。”自四月至于七月,乃屠城斩诞。进庆之司空,又固让。于是与柳元景并依晋密陵侯郑袤故事,朝会庆之位次司空,元景在从公之上,给恤吏五十人,门施行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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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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