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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巴陵哀王刘休若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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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二·巴陵哀王刘休若第四章
      七年,晋平王休祐被杀,建安王休仁见疑。京邑讹言休若有至贵之表,太宗以言报之,休若内甚忧惧。会被征,代休祐为都督南徐、南兗、徐、兗、青、冀六州诸军事、征北大将军、南徐州刺史,持节、常侍、开府如故。休若腹心将佐咸谓还朝必有大祸,中兵参军京兆王敬先固陈不宜入,劝割据荆楚以距朝廷,休若伪许之。敬先既出,执录,驰使白太宗,敬先坐诛死。休若至京口,建安王休仁又见害,益怀危虑。上以休若和善,能谐缉物情,虑将来倾幼主,欲遣使杀之。虑不奉诏,征入朝,又恐猜骇,乃伪迁休若为都督江郢、司、广、交、豫州之西阳、新蔡、晋熙、湘州之始兴四郡诸军事、车骑大将军、江州刺史,持节、常侍、开府如故。征还召拜,手书殷勤,使赴七月七日,即于第赐死,时年二十四。赠侍中、司空,持节、都督、刺史如故,给班剑二十人,三望车一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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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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