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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巴陵哀王刘休若第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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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二·巴陵哀王刘休若第三章
      前在会稽,录事参军陈郡、谢沈以谄佞事休若,多受贿赂。时内外戒严,普著袴褶,沈居母丧。被起,声乐酣饮,不异吉人,衣冠既无殊异,并不知沈居丧,尝自称孤子,众乃骇愕。休若坐与沈亵黩,致有奸私,降号镇西将军。又进卫将军。典签夏宝期事休若无礼,系狱,启太宗杀之,虑不被许,启未报,辄于狱行刑,信反果锢送,而宝期已死。上大怒,与休若书曰:“孝建、大明中,汝敢行此邪?”休若母加杖三百,降号左将军,贬使持节都督为监,行雍州刺史,使宁蛮校尉,削封五百户。四年,迁使持节、都督湘州诸军事、行湘州刺史,将军如故。六年,荆州刺史晋平王休祐入,以休若监荆州事,进号征南将军、湘州刺史。仍为都督荆、湘、雍、益、梁、宁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、征西将军、荆州刺史,持节如故。寻加散骑常侍,又进号征西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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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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