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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范晔第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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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九·范晔第六章
      熙先素善天文,云:“太祖必以非道晏驾,当由骨肉相残。江州应出天子。”以为义康当之。综父述亦为义康所遇,综弟约又是义康女夫,故太祖使综随从南上,既为熙先所奖说,亦有酬报之心。广州人周灵甫有家兵部曲,熙先以六十万钱与之,使于广州合兵。灵甫一去不反。大将军府史仲承祖,义康旧所信念,屡衔命下都,亦潜结腹心,规有异志。闻熙先有诚,密相结纳。丹阳尹徐湛之,素为义康所爱,虽为舅甥,恩过子弟,承祖因此结事湛之,告以密计。承祖南下,申义康意于萧思话及晔,云:“本欲与萧结婚,恨始意不果。与范本情不薄,中间相失,傍人为之耳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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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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