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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南郡王刘义宣第二十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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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南郡王刘义宣第二十二章
      义宣子悽、恺、恢、憬、惔、𢚝<忄矣>、惇、慆、伯实、业、悉达、法导、僧喜、慧正、慧知、明弥虏、妙觉、宝明凡十八人;恺、恢、惔、惇并于江宁墓所赐死,𢚝<忄矣>、悉达早卒,余并与义宣俱为朱修之所杀。蔡超及谘议参军颜乐之、徐寿之等诸同恶,并伏诛。超,济阳考城人。父茂之,侍庐陵王义真读书,官至彭城王义康骠骑从事中郎,始兴太守。超少有才学,初为兖州主簿,时令百官举才,超与前始宁令同郡江淳之、前征南参军会稽贺道养并为兴安侯义宾所表荐。竺超民,青州刺史竺夔子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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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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