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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南郡王刘义宣第二十一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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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八·南郡王刘义宣第二十一章
      大司马江夏王义恭诸公王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修之书曰:"义宣反道叛恩,自陷极逆。大义灭亲,古今同准。无将之诛,犹或囚杀,况丑文悖志,宣灼遐迩,锋指绛阙,兵缠近郊,衅逼忧深,臣主旰食。赖朝略震明,祖宗灵庆,罪人斯得,七庙弗隳。司刑定罚,典辟攸在。而皇慈逮下,愍其愚迷,抑法申情,屡奏不省,人神悚遑,省心震惕。义宣自绝于天,理无容受。社稷之虑,臣子责深。便宜专行大戮,以纾国难。但加诸斧钺,有伤圣仁,示以弘恩,使自为所,上全天德,下一洪宪。临书悲慨,不复多云。"书未达,修之至江陵,已于狱尽焉。时年四十。世祖听还葬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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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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