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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郑鲜之第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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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四·郑鲜之第六章
      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,若沧海横流,家国同其沦溺,若不仕也,则人有余力;人有余力,则国可至乎亡,家可至乎灭。当斯时也,匹妇犹亡其身,况大丈夫哉!既其不然,天下之才,将无所理。滕但当尽《陟岵》之哀,拟不仕者之心,何为证喻前人,以自通乎?且名为大才之所假,而小才之所荣,荣与假乘常,已有惭德,无欣工进,何有情事乎?若其不然,则工进无欣,何足贵于千载之上邪!苟许小才荣其位,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。所谓柳下惠则可,我则不可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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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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