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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范泰第十六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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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·范泰第十六章
      遂轻舟游东阳,任心行止,不关朝廷。有司劾奏之,太祖不问也。时太祖虽当阳亲览,而羡之等犹秉重权,复上表曰:“伏承庐陵王已复封爵,犹未加赠。陛下孝慈天至,友于过隆,伏揆圣心,已自有在。但司契以不唱为高,冕旒以因寄成用。臣虽言不足采,诚不亮时,但猥蒙先朝忘丑之眷,复沾庐陵矜顾之末,息晏委质,有兼常款,契阔戎阵,颠狈艰危,厚德无报,授令路绝,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。朽谢越局,无所逃刑。”泰诸子禁之,表竟不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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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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