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六十:《列传第二十》 >
弟子规

范泰第十五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二十·范泰第十五章
      雩絜之典,以诚会事,巫祝常祈,罕能有感,上天之谴,不可不察。汉东海枉杀孝妇,亢旱三年;及祭其墓,澍雨立降,岁以有年。是以卫人伐邢,师兴而雨。伏愿陛下式遵远猷,思隆高构,推忠恕之爱,矜冤枉之狱,游心下民之瘼,厝思幽冥之纪。令谤木竖阙,谏鼓鸣朝,察刍牧之言,总统御之要。如此,则苞桑可系,危几无兆。斯而灾害不消,未之有也。故夏禹引百姓之罪,殷汤甘万方之过,太戊资桑谷以进德,宋景藉荧惑以修善,斯皆因败以转成,往事之昭晰也。循末俗者难为风,就正路者易为雅。臣疾患日笃,夕不谋朝,会及岁庆,得一闻达,微诚少亮,无恨泉壤,永违圣颜,拜表悲咽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