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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隆第三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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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五·傅隆第三章
      又出为义兴太守,在郡有能名。征拜左民尚书,坐正直受节假,对人未至,委出,白衣领职。寻转太常。十四年,太祖以新撰《礼论》付隆使下意,隆上表曰:“臣以下愚,不涉师训,孤陋闾阎,面墙靡识,谬蒙询逮,愧惧流汗。原夫礼者,三千之本,人伦之至道。故用之家国,君臣以之尊,父子以之亲;用之婚冠,少长以之仁爱,夫妻以之义顺;用之乡人,友朋以之三益,宾主以之敬让。所谓极乎天,播乎地,穷高远,测深厚,莫尚于礼也。其乐之五声,《易》之八象,《诗》之《风雅》,《书》之《典诰》,《春秋》之微婉劝惩,无不本乎礼而后立也。其源远,其流广,其体大,其义精,非夫睿哲大贤,孰能明乎此哉。况遭暴秦焚亡,百不存一。汉兴,始征召故老,搜集残文,其体例纰缪,首尾脱落,难可详论。幸高堂生颇识旧义,诸儒各为章句之说,既明不独达,所见不同,或师资相传,共枝别干。故闻人、二戴,俱事后苍,俄已分异;卢植、郑玄,偕学马融,人各名象。又后之学者,未逮曩时,而问难星繁,充斥兼两,摛文列锦,焕烂可观。然而五服之本或差,哀敬之制舛杂,国典未一于四海,家法参驳于缙绅,诚宜考详远虑,以定皇代之盛礼者也。伏惟陛下钦明玄圣,同规唐、虞,畴咨四岳,兴言《三礼》,而伯夷未登,微臣窃位,所以大惧负乘,形神交恶者,无忘夙夜矣。而复猥充搏采之数,与闻爰发之求,实无以仰酬圣旨万分之一。不敢废默,谨率管穴所见五十二事上呈。蚩鄙茫浪,伏用竦赧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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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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