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宋书 > 卷五十三:《列传第十三》 >
弟子规

张永第三章 沈约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十三·张永第三章
      三十年,元凶弑立,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、辅国将军、青州刺史。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,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、辅国将军、冀州刺史。永遣司马崔勋之、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。时萧思话在彭城,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,与思话书,劝与永坦怀。又使永从兄长史张暢与永书曰:“近有都信,具汝刑网之原,可谓虽在缧绁,而腹心无愧矣。萧公平厚,先无嫌隙,见汝翰迹,言不相伤,何其滔滔称人意邪!当今世故艰迫,义旗云起,方藉群贤,共康时难。当远慕廉、蔺在公之德,近效平、勃忘私之美,忽此蒂芥,克申旧情。公亦命萧示以疏达,兼令相报,共遵此旨。”事平,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,领中兵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