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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张永第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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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三·张永第二章
      永既有才能,所在每尽心力,太祖谓堪为将。二十九年,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、扬威将军、冀州刺史,督王玄谟、申坦等诸将,经略河南。攻确磝城,累旬不能拔。其年八月七日夜,虏开门烧楼及攻车,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,永即夜撤围退军,不报告诸将,众军惊扰,为虏所乘,死败涂地;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,系于历城狱。太祖以屡征无功,诸将不可任,责永等与思话诏曰:“虏既乘利,方向盛冬,若脱敢送死,兄弟父子,自共当之耳。言及增愤,可以示张永、申坦。”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:“早知诸将辈如此,恨不以白刃驱之,今者悔何所及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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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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