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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昭公八年 左丘明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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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昭公八年
      【经】
      八年春,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
      夏四月辛丑,陈侯溺卒。
      叔弓如晋。
      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。
      陈公子留出奔郑。
      秋,蒐于红。
      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。
      大雩。
      冬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。
      执陈公子招,放之於越。
      杀陈孔奂。
      葬陈哀公。
      【传】
      八年春,石言于晋魏榆。晋侯问于师旷曰:“石何故言?”对曰:“石不能言,或冯焉。不然,民听滥也。抑臣又闻之曰:‘作事不时,怨讟动于民,则有非言之物而言。’今宫室崇侈,民力彫尽,怨讟并作,莫保其性。石言,不亦宜乎。”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。叔向曰:“子野之言,君子哉!君子之言,信而有征,故怨远于其身。小人之言,僭而无征,故怨咎及之。《诗》曰:‘哀哉不能言,匪舌是出,唯躬是瘁。哿矣能言,巧言如流,俾躬处休。’其是之谓乎。是宫也成,诸侯必叛,君必有咎,夫子知之矣。”
      陈哀公元妃郑姬,生悼大子偃师,二妃生公子留,下妃生公子胜。二妃嬖,留有宠,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。哀公有废疾。三月甲申,公子招、公子过杀悼大子偃师,而立公子留。
      夏四月辛亥,哀公缢。干征师赴于楚,且告有立君,公子胜愬之于楚,楚人执而杀之。公子留奔郑。书曰,“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”,罪在招也;“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”,罪不在行人也。
      叔弓如晋,贺虒祁也。游吉相郑伯以如晋,亦贺虒祁也。史赵见子大叔曰:“甚哉,其相蒙也!可吊也,而又贺之?”子大叔曰:“若何吊也?其非唯我贺,将天下实贺。”
      秋,大蒐于红,自根牟至于商、卫,革车千乘。
      七月甲戌,齐子尾卒,子旗欲治其室。丁丑,杀梁婴。八月庚戌,逐子成、子工、子车,皆来奔,而立子良氏之宰。其臣曰:“孺子长矣,而相吾室,欲兼我也。”授甲将攻之。陈桓子善于子尾,亦授甲,将助之。或告子旗,子旗不信。则数人告。将往,又数人告于道,遂如陈氏。桓子将出矣,闻之而还,游服而逆之,请命。对曰:“闻彊氏授甲将攻子,子闻诸?”曰:“弗闻。”“子盍亦授甲?无宇请从。”子旗曰:“子胡然?彼孺子也,吾诲之犹惧其不济,吾又宠秩之。其若先人何?子盍谓之?《周书》曰:‘惠不惠,茂不茂。’康叔所以服弘大也。”桓子稽颡曰:“顷、灵福子,吾犹有望。”遂和之如初。
      陈公子招归罪于公子过而杀之。九月,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围陈,宋戴恶会之。
      冬十一月壬午,灭陈。舆嬖袁克,杀马毁玉以葬。楚人将杀之,请寘之。既又请私,私于幄,加绖于颡而逃。使穿封戌为陈公,曰:“城麇之役,不谄。”侍饮酒于王。王曰:“城麇之役,女知寡人之及此,女其辟寡人乎?”对曰:“若知君之及此,臣必致死礼,以息楚国。”晋侯问于史赵曰:“陈其遂亡乎?”对曰:“未也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陈,颛顼之族也。岁在鹑火,是以卒灭,陈将如之。今在析木之津,犹将复由。且陈氏得政于齐,而后陈卒亡。自幕至于瞽瞍,无违命。舜重之以明德,寘德于遂,遂世守之。及胡公不淫,故周赐之姓,使祀虞帝。臣闻盛德必百世祀,虞之世数未也。继守将在齐,其兆既存矣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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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丘明

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-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国语》等。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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