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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七章 泰始十年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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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二·第十七章
      泰始十年,武元杨皇后崩。博士张靖议:“太子宜依汉文权制,割情除服。”博士陈逵议:“太子宜令服重。”尚书仆射卢钦、尚书魏舒、杜预奏:“谅暗之制,乃因自古。是以高宗无服丧之文,唯称不言而已。汉文限三十六日,魏氏以既虞为断。皇太子与国为体,理宜释服。”博士段暢承述预旨,推引《礼》传以成其说。既卒哭,太子及三夫人以下皆随御除服。自汉文用权礼,无复□禁,历代遵用之。至晋孝武崩,太傅录尚书会稽王道子议:“山陵之后通婚嫁,不得作乐,以一期为限。”宋高祖崩,葬毕,吏民至于宫掖,悉通乐,唯殿内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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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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