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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三十七章 耕籍之礼尚矣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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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一·第三十七章
      耕籍之礼尚矣,汉文帝修之。及昭帝幼即大位,耕于钩盾弄田。明帝永平十五年二月,东巡,耕于下邳。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北巡,耕于怀县。魏三祖皆亲耕籍。晋武帝泰始四年,有司奏始耕祠先农,可令有司行事。诏曰:“夫民之大事,在祀与农。是以古之圣王,躬耕帝籍,以供郊庙之粢盛,且以训化天下。近代以来,耕籍止于数步中,空有慕古之名,曾无供祀训农之实,而有百官车徒之费。今修千亩之制,当与群公卿士,躬稼穑之艰难,以帅先天下。主者详具其制,并下河南处田地于东郊之南,洛水之北,平良中水者。若无官田,随宜便换,不得侵民人也。”自此之后,其事便废,史注载多有阙。止元、哀二帝,将修耕籍,贺循等所上注,及裴宪为胡中所定仪,又未详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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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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