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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三十六章 至康帝建元元年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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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一·第三十六章
      至康帝建元元年,太史上元日合朔,朝士复疑应却会与否。庾冰辅政,写刘劭议以示八坐,于时有谓劭为不得礼意,荀文若从之,是胜人之一失。故蔡谟遂著议非之曰:“劭论灾消异伏,又以慎、灶犹有错失,太史上言亦不必审,其理诚然也。而云圣人垂制,不为变异豫废朝礼,此则谬矣。灾祥之发,所以谴告人君,王者所重诫。故素服废乐,退避正寝,百官降物,用币伐鼓,躬亲而救之。夫敬诫之事,与其疑而废之,宁慎而行之。故孔子、老聃助葬于巷党,以丧不见星而行,故日蚀而止柩,曰安知其不见星也。今史官言当蚀,亦安知其不蚀乎?夫子、老聃豫行见星之防,而劭废之,是弃圣贤之成规也。鲁桓公壬申有灾,而以乙亥尝祭,《春秋》讥之。灾事既过,犹退惧未已,故废宗庙之祭;况闻天眚将至,行庆乐之会,于礼乖矣。《礼记》所云‘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’,谓日官不豫言,诸侯既入,见蚀乃知耳;非先闻当蚀,而朝会不废也。别此,可谓失其义指。刘劭所执者《礼记》也;夫子、老聃巷党之事,亦《礼记》所言,复违而反之,进退无据。荀令所善,汉朝所从,遂使此言至今见称,莫知其谬。后来君子,将拟以为式,故正之云尔。”于是冰从众议,遂以却会。至永和中,殷浩辅政,又欲从刘劭议不却会。王彪之据咸宁、建元故事,又曰:“《礼》云,诸侯旅见天子,不得终礼而废者四,自谓卒暴有之,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缪错,故不豫废朝礼也。”于是又从彪之,相承至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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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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