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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七章 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丁巳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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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四·第七章
      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丁巳,诏以第四皇子出绍江夏王太子睿为后。有司奏:“皇子出后,检未有告庙先例,辄勒二学礼官议正,应告与不?告者为告几室?”太学博士傅休议:“礼无皇子出后告庙明文。晋太康四年,封北海王寔绍广汉殇王后,告于太庙。汉初帝各异庙,故告不必同。自汉明帝以来,乃共堂各室,魏、晋依之。今既共堂,若独告一室,而阙诸室,则于情未安。”太常丞庾亮之议:“案《礼》,‘大事则告祖祢,小事则特告祢’。今皇子出嗣,宜告祢庙。”祠部朱膺之议以为:“有事告庙,盖国之常典。今皇子出绍,事非常均,愚以为宜告。贺循云,古礼异庙,唯谒一室是也。既皆共庙,而阙于诸帝,于情未安。谓循言为允,宜在皆告。”兼右丞殿中郎徐爰议以为:“国之大事,必告祖祢。皇子出嗣,不得谓小。昔第五皇子承统庐陵,备告七庙。”参议以爰议为允,诏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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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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