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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八章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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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礼志三·第八章
      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,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、兼太尉司隶校尉李喜奉皇帝玺绶策书,禅帝位于晋。丙寅,晋设坛场于南郊,柴燎告类,未有祖配。其文曰:“皇帝臣炎,敢用玄牡,明告于皇皇后帝。魏帝稽协皇运,绍天明命,以命炎曰:‘昔者唐尧禅位虞舜,虞舜又以禅禹,迈德垂训,多历年载。暨汉德既衰,太祖武皇帝拨乱济民,扶翼刘氏,又用受禅于汉。粤在魏室,仍世多故,几于颠坠,实赖有晋匡拯之德,用获保厥肆祀,弘济于艰难,此则晋之有大造于魏也。诞惟四方之民,罔不祗顺,开国建侯,宣礼明刑,廓清梁、岷,苞怀扬、越,函夏兴仁,八纮同轨,遐迩弛义,祥瑞屡臻,天人协应,无思不服。肆予宪章三后,用集大命于兹。’炎惟德不嗣,辞不获命。于是群公卿士,百辟庶僚,黎献陪隶,暨于百蛮君长,佥曰:‘皇天鉴下,求民之瘼,既有成命,固非克让所得距违。’天序不可以无统,人神不可以旷主,炎虔奉皇运,畏天之威,敢不钦承休命,敬简元辰,升坛受禅,告类上帝,以永答民望,敷佑万国。惟明德是飨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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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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