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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庄公二十七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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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庄公二十八年
    【经】春,王三月,甲寅,齐人伐卫,卫人及齐人战,卫人败绩。
    【传】于战与伐,安战也?战卫。战则是师也,其曰人何也?微之也。何为微之也?今授之诸侯,而后有侵伐之事,故微之也。其人卫何也?以其人齐,不可不人卫也。卫小齐大,其以卫及之何也?以其微之,可以言及也。其称人以败何也?不以师败于人也。
    【经】夏,四月,丁未,邾子琐卒。
    【经】秋,荆伐郑。
    【传】荆者,楚也。其曰荆,州举之也。
    【经】公会齐人、宋人救郑。
    【传】善救郑也。
    【经】冬,筑微。
    【传】山林薮泽之利,所以与民共也。虞之,非正也。
    【经】大无麦,禾。
    【传】大者,有顾之辞也。于无禾及无麦也。
    【经】臧孙辰告籴于齐。
    【传】国无三年之畜,曰国非其国也。一年不升,告籴诸侯。告,请也。籴,籴也,不正。故举臧孙辰以为私行也。国无九年之畜,曰不足。无六年之畜,曰急。无三年之畜,曰国非其国也。诸侯无粟,诸侯相归粟,正也。臧孙辰告籴于齐,告然后与之,言内之无外交也。古者税什一,丰年补败,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。虽累凶年,民弗病也。一年不艾而百姓饥,君子非之。不言如,为内讳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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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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