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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庄公二十二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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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庄公二十二年
    【经】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    【传】肆,失也。眚,灾也。灾纪也,失故也。为嫌天子之葬也。
    【经】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
    【传】小君,非君也。其曰君何也?以其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。
    【经】陈人杀其公子御寇。
    【传】言公子而不言大夫,公子未命为大夫也。其曰公子何也?公子之重视大夫,命以执公子。
    【经】夏,五月。
    【经】秋,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
    【传】不言公,高傒伉也。
    【经】冬,公如齐纳币。
    【传】纳币,大夫之事也。礼有纳采,有问名,有纳征,有告期。四者备,而后娶,礼也。公之亲纳币,非礼也,故讥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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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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