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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庄公九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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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庄公九年
    【经】春,齐人杀无知。
    【传】无知之挈,失嫌也。称人以杀大夫,杀有罪也。
    【经】公及齐大夫盟于暨。
    【传】公不及大夫。大夫不名,无君也。盟,纳子纠也。不日,其盟渝也。当齐无君,制在公矣。当可纳而不纳,故恶内也。
    【经】夏,公伐齐,纳纠。
    【传】当可纳而不纳。齐变而后伐。故干时之战,不讳败,恶内也。
    【经】齐小白入于齐。
    【传】大夫出奔反,以好曰归,以恶曰入。齐公孙无知弒襄公,公子纠、公子小白不能存,出亡。齐人杀无知,而迎公子纠于鲁。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,又杀之于鲁,故曰齐小白入于齐,恶之也。
    【经】秋,七月,丁酉,葬齐襄公。
    【经】八月,庚申,及齐师战于干时,我师败绩。
    【经】九月,齐人取子纠杀之。
    【传】外不言取,言取,病内也。取,易辞也。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。十室之邑可以逃难,百室之邑可以隐死,以千乘之鲁,不能存子纠,以公为病矣。
    【经】冬,浚洙。
    【传】浚洙者,深洙也,着力不足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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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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