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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三章 子云:“孝以事君,弟以事长”,示民不贰也,故君子有君不谋仕,唯卜之日称二君。 戴圣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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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坊记·第十三章
      子云:“孝以事君,弟以事长”,示民不贰也,故君子有君不谋仕,唯卜之日称二君。丧父三年,丧君三年,示民不疑也。父母在,不敢有其身,不敢私其财,示民有上下也。故天子四海之内无客礼,莫敢为主焉。故君适其臣,升自阼阶,即位于堂,示民不敢有其室也。父母在,馈献不及车马,示民不敢专也。以此坊民,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。
      子云:“礼之先币帛也,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。”先财而后礼,则民利;无辞而行情,则民争。故君子于有馈者,弗能见则不视其馈。《易》曰:“不耕获,不菑畬,凶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贵禄而贱行。
      子云:“君子不尽利以遗民。”《诗》云:“彼有遗秉,此有不敛穧,伊寡妇之利。”故君子仕则不稼,田则不渔;食时不力珍,大夫不坐羊,士不坐犬。《诗》云:“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,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忘义而争利,以亡其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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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圣

戴圣(生卒年不详),字次君,祖籍梁国甾县(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),出生于梁国睢阳(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)。西汉时期官员、学者、礼学家、汉代今文经学的开创者。后世称其为“小戴”。戴圣与叔父戴德曾跟随后苍学《礼》,两人被后人合称为“大小戴”。汉宣帝时,戴圣以博士参与石渠阁论议,官至九江太守。著作有《礼记》,即《小戴礼记》传为圣编。《汉书》记载成书于汉建初七年(80年)。咸淳三年(1267年),宋度宗赵禥以其籍贯地诏封戴圣为“考城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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