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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庄公二十二年 左丘明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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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庄公二十二年
    【经】
      二十有二年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      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
      陈人杀其公子御寇。
      夏五月。
      秋七月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
      冬,公如齐纳币。
    【传】
      二十二年春,陈人杀其大子御寇,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。颛孙自齐来奔。齐侯使敬仲为卿。辞曰:“羇旅之臣,幸若获宥,及于宽政,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,弛于负担,君之惠也,所获多矣。敢辱高位,以速官谤?请以死告。《诗》云:‘翘翘车乘,招我以弓。岂不欲往,畏我友朋。’”使为工正。
      饮桓公酒,乐。公曰:“以火继之。”辞曰:“臣卜其昼,未卜其夜,不敢。”君子曰:“酒以成礼,不继以淫,义也。以君成礼,弗纳于淫,仁也。”
      初,懿氏卜妻敬仲,其妻占之,曰:“吉。是谓‘凤皇于飞,和鸣锵锵。有妫之后,将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后,莫之与京。’”陈厉公,蔡出也,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,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见陈侯者,陈侯使筮之,遇《观》之《否》。曰:“是谓‘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’。此其代陈有国乎?不在此,其在异国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孙。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。《坤》,土也。《巽》,风也。《乾》,天也。风为天于土上,山也。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,于是乎居土上。故曰:‘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’庭实旅百,奉之以玉帛,天地之美具焉,故曰:‘利用宾于王。’犹有观焉,故曰:‘其在后乎。’风行而著于土,故曰:‘其在异国乎。’若在异国,必姜姓也。姜,大嶽之后也。山岳则配天,物莫能两大。陈衰,此其昌乎。”
      及陈之初亡也,陈桓子始大于齐。其后亡也,成子得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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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丘明

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-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国语》等。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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