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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襄公十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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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襄公十年
    【经】春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齐世子光,会吴于柤。
    【传】会又会,外之也。
    【经】夏,五月,甲午,遂灭傅阳。
    【传】遂,直遂也。其曰遂何?不以中国从夷狄也。
    【经】公至自会。
    【传】会夷狄不致,恶事不致,此其致何也?存中国也。中国有善事,则并焉。无善事,则异之存之也。汲郑,逃归陈侯,柤之会,存中国也。
    【经】楚公子贞、郑公孙辄帅师伐宋。
    【经】晋师伐秦。
    【经】秋,莒人伐我东鄙。
    【经】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齐世子光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郑。
    【经】冬,盗杀郑公子斐、公子发、公孙辄。
    【传】称盗以杀大夫,弗以上下道,恶上也。
    【经】戍郑虎牢。
    【传】其曰郑虎牢,决郑乎虎牢也。
    【经】楚公子贞帅师救郑。
    【经】公至自伐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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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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