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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襄公二十六年 公羊高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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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襄公二十六年
    【经】春,王二月辛卯,卫寗喜弒其君剽。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。甲午,卫侯衎复归于卫。
    【传】此谖君以弒也,其言复归何?恶剽也。曷为恶剽?剽之立于是未有说也。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?不言剽之立者,以恶卫侯也。
    【经】夏,晋侯使荀吴来聘。
    【经】公会晋人、郑良霄、宋人、曹人于澶渊。
    【经】秋,宋公杀其世子痤。
    【经】晋人执卫宁喜。
    【传】此执有罪,何以不得为伯讨?不以其罪执之也。
    【经】八月壬午,许男宁卒于楚。
    【经】冬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伐郑。
    【经】葬许灵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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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羊高

公羊高,旧题《春秋公羊传》的作者。战国时齐国人。相传是子夏(卜商)的弟子,治《春秋》,传于公羊平。《春秋公羊传》最初仅有口说流传,西汉景帝时,传至玄孙公羊寿及齐人胡母生,才“著于竹帛”,流传于世。《春秋公羊传》,亦称《公羊春秋》或《公羊传》,是今文经学的重要典籍,起于鲁隐公元年(前722),终于鲁哀公十四年(前481),着重阐释《春秋》之“微言”、“大义”,史事记载较简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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