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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襄公七年 公羊高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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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襄公七年
    【经】春,郯子来朝。
    【经】夏四月,三卜郊不从,乃免牲。
    【经】小邾娄子来朝。
    【经】城费。
    【经】秋,季孙宿如卫。
    【经】八月,螽。
    【经】冬,十月,卫侯使孙林父来聘。
    【经】壬戌,及孙林父盟。
    【经】楚公子贞帅师围陈。
    【经】十有二月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娄子于鄬。郑伯髠原如会,未见诸侯;丙戌,卒于操。
    【传】操者何?郑之邑也。诸侯卒其封内不地,此何以地?隐之也。何隐也?弒也。孰弒之?其大夫弒之。曷为不言其大夫弒之?为中国讳也。曷为为中国讳?郑伯将会诸侯于鄬,其大夫谏曰:“中国不足归也,则不若与楚。”郑伯曰:“不可。”其大夫曰:“以中国为义,则伐我丧;以中国为强,则不若楚。”于是弒之。郑伯髠原何以名?伤而反,未至乎舍而卒也。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?致其意也。
    【经】 陈侯逃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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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羊高

公羊高,旧题《春秋公羊传》的作者。战国时齐国人。相传是子夏(卜商)的弟子,治《春秋》,传于公羊平。《春秋公羊传》最初仅有口说流传,西汉景帝时,传至玄孙公羊寿及齐人胡母生,才“著于竹帛”,流传于世。《春秋公羊传》,亦称《公羊春秋》或《公羊传》,是今文经学的重要典籍,起于鲁隐公元年(前722),终于鲁哀公十四年(前481),着重阐释《春秋》之“微言”、“大义”,史事记载较简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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