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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臣荷重任,耻责实深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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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武帝纪中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臣荷重任,耻责实深,自非改调解张,无以济治。夫人情滞常,难与虑始,所谓父母之邦以为桑梓者,诚以生焉终焉,敬爱所托耳。今所居累世,坟垄成行,敬恭之诚,岂不与事而至。请准庚戌土断之科,庶子本所弘,稍与事著。然后率之以仁义,鼓之以威武,超大江而跨黄河,抚九州而复旧土,则恋本之志,乃速由于当年,在始暂勤,要终所以能易。伏惟陛下,垂矜万民,怜其所失,永怀《鸿雁》之诗,思隆中兴之业。既委臣以国重,期臣以宁济,若所启合允,请付外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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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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