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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行貌不恭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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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五行志上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《传》曰:“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,厥咎狂,厥罚恒雨,厥极恶。时则有服妖,时则有龟孽,时则有鸡祸,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,时则有青眚青祥。惟金沴木。”

      说曰:凡草木之类谓之妖。妖犹夭胎,言尚微也。虫豸之类谓之孽。孽则芽孽矣。及六畜,谓之祸,言其著也。及人,谓之痾。痾,病貌也,言浸深也。甚则有异物生,谓之眚;自外来,谓之祥。祥,犹祯也。气相伤,谓之沴。沴犹临莅,不和意也。每一事云“时则”以绝之,言非必俱至,或有或亡,或在前或在后。孝武时,夏侯始昌通《五经》,善推《五行传》,以传族子夏侯胜,下及许商,皆以教所贤弟子。其传与刘向同,惟刘歆传独异。

      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。肃,敬也。内曰恭,外曰敬。人君行己,体貌不恭,怠慢骄蹇,则不能敬万事,失则狂易,故其咎狂也。上慢下暴,则阴气胜,故其罚常雨也。水伤百谷,衣食不足,则奸宄并作,故其极恶也。

      一曰,人多被刑,或形貌丑恶,亦是也。风俗狂慢,变节易度,则为剽轻奇怪之服,故有服妖。水类动,故有龟孽。于《易》,《巽》为鸡。鸡有冠、距,文武之貌。而不为威,貌气毁,故有鸡祸。一曰,水岁多鸡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上失威仪,则有强臣害君上者,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。木色青,故有青眚青祥。凡貌伤者病木气,木气病则金沴之,冲气相通也。于《易》,《震》在东方,为春为木;《兑》在西方,为秋为金;《离》在南方,为夏为火;《坎》在北方,为冬为水。春与秋日夜分,寒暑平,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,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,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。至于冬夏,日夜相反,寒暑殊绝,水火之气不得相并,故视伤常燠、听伤常寒者,其气然也。逆之,其极曰恶;顺之,其福曰攸好德。刘歆《貌传》曰有鳞虫之孽,羊祸,鼻痾。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,故为鳞虫。于《易》,《兑》为羊,木为金所病,故致羊祸,与常雨同应。此说非是。春与秋气阴阳相敌,木病金盛,故能相并,惟此一事耳。祸与妖痾祥眚同类,不得独异。

      魏尚书邓飏扬行步驰纵,筋不束体,坐起倾倚,若无手足,此貌之不恭也。管辂谓之鬼躁。鬼躁者,凶终之征,后卒诛也。

      惠帝元康中,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,对弄婢妾,逆之者伤好,非之者负讥,希世之士耻不与焉。盖貌之不恭,胡狄侵中国之萌也。其后遂有五胡之乱,此又失在狂也。

      元康中,贾谧亲贵,数入二宫,与储君游戏,无降下心。又尝因弈棋争道,成都王颖厉色曰:“皇太子国之储贰,贾谧何敢无礼!”谧犹不悛,故及于祸,貌不恭之罚也。

      齐王冏既诛赵王伦,因留辅政,坐拜百官,符敕台府,淫醟专骄,不一朝觐,此狂恣不肃之咎也。天下莫不高其功而虑其亡也,冏终弗改,遂致夷灭。

      司马道子于府园内列肆,使姬人酤鬻,身自贸易。干宝以为贵者失位,降在皁隶之象也。俄而道子见废,以庶人终,此貌不恭之应也。

      安帝义熙七年,将拜授刘毅世子,毅以王命之重,当设飨宴,亲请吏佐临视。至拜日,国僚不重白,默拜于厩中。王人将反命,毅方知之,大以为恨,免郎中令刘敬叔官。天戒若曰,此惰略嘉礼不肃之妖也。其后毅遂被杀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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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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