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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桓公十八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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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桓公十八年
    【经】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,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。
    【传】泺之会,不言及夫人何也?以夫人之伉,弗称数也。
    【经】夏,四月,丙子,公薨于齐。
    【传】其地,于外也。薨称公,举上也。
    【经】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
    【经】秋,七月。
    【经】冬,十有二月,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    【传】葬我君,接上下也。君弒,贼不讨,不书葬。此其言葬何也?不责踰国而讨于是也。桓公葬而后举谥,谥,所以成德也,于卒事乎加之矣。知者虑,义者行,仁者守,有此三者备,然后可以会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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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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