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四书五经 > 五经 > 春秋 > 春秋公羊传 > 卷二:《桓公》 >
弟子规

桓公十一年 公羊高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桓公十一年
    【经】春,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
    【经】夏,五月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
    【经】秋,七月,葬郑庄公。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
    【传】祭仲者何?郑相也。何以不名?贤也。何贤乎祭仲?以为知权也。其为知权奈何?古者郑国处于留。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,通乎夫人,以取其国而迁郑焉,而野留。庄公死已葬,祭仲将往省于留,涂出于宋,宋人执之,谓之曰:「为我出忽而立突。」祭仲不从其言,则君必死、国必亡;从其言,则君可以生易死,国可以存易亡。少辽缓之,则突可故出,而忽可故反,是不可得则病,然后有郑国。古人之有权者,祭仲之权是也。权者何?权者反于经,然后有善者也。权之所设,舍死亡无所设。行权有道,自贬损以行权,不害人以行权。杀人以自生,亡人以自存,君子不为也。
    【经】突归于郑。
    【传】突何以名?挈乎祭仲也。其言归何?顺祭仲也。
    【经】郑忽出奔卫。
    【传】忽何以名?《春秋》伯、子、男一也,辞无所贬。
    【经】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盟于折。
    【传】柔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。
    【经】公会宋公于夫童。
    【经】冬,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公羊高

公羊高,旧题《春秋公羊传》的作者。战国时齐国人。相传是子夏(卜商)的弟子,治《春秋》,传于公羊平。《春秋公羊传》最初仅有口说流传,西汉景帝时,传至玄孙公羊寿及齐人胡母生,才“著于竹帛”,流传于世。《春秋公羊传》,亦称《公羊春秋》或《公羊传》,是今文经学的重要典籍,起于鲁隐公元年(前722),终于鲁哀公十四年(前481),着重阐释《春秋》之“微言”、“大义”,史事记载较简略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