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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卞壸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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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·卞壸第七章
      明帝不豫,领尚书令,与王导等俱受顾命辅幼主。复拜右将军,加给事中、尚书令。帝崩,成帝即位,群臣进玺,司徒王导以疾不至。壸正色于朝曰:“王公岂社稷之臣邪!大行大殡,嗣皇未立,宁是人臣辞疾之时!”导闻之,乃舆疾而至。皇太后临朝,壸与庾亮对直省中,共参机要。时召南阳乐谟为郡中正,颍川庾怡为廷尉评。谟、怡各称父命不就。壸奏曰:“人无非父而生,职无非事而立。有父必有命,居职必有悔。有家各私其子,此为王者无人,职不轨物,官不立政。如此则先圣之言废,五教之训塞,君臣之道散,上下之化替矣。乐广以平夷称,庾珉以忠笃显,受宠圣世,身非己有,况及后嗣而可专哉!所居之职若顺夫群心,则战戍者之父母皆当以命子,不以处也。若顺谟父之意,则人皆不为郡中正,人伦废矣。顺怡父之意,人皆不为狱官,则刑辟息矣。凡如是者,其可听欤?若不可听,何以许谟、怡之得称父命乎!此为谟以名父子可亏法,怡是亲戚可以自专。以此二途服人示世,臣所未悟也。宜一切班下,不得以私废公。绝其表疏,以为永制。”朝议以为然。谟、怡不得已,各居所职。是时王导称疾不朝,而私送车骑将军郗鉴,壸奏以导亏法从私,无大臣之节。御史中丞钟雅阿挠王典,不加准绳,并请免官。虽事寝不行,举朝震肃。壸断裁切直,不畏强御,皆此类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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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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