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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昭公十九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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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昭公十九年
    【经】春,宋公伐邾。
    【经】夏,五月,戊辰,许世子止弒其君买。
    【传】日弒,正卒也。正卒,则止不弒也。不弒而曰弒,责止也。止曰:“我与夫弒者,不立乎其位。”以与其弟虺。哭泣歠飦粥,嗌不容粒。未逾年而死。故君子即止自责而责之也。
    【经】己卯,地震。
    【经】秋,齐高发帅师伐莒。
    【经】冬,葬许悼公。
    【传】日卒时葬,不使止为弒父也。曰:子既生,不免乎水火,母之罪也。羁贯成童,不就师傅,父之罪也。就师学问无方,心志不通,身之罪也。心志既通,而名誉不闻,友之罪也。名誉既闻,有司不举,有司之罪也。有司举之,王者不用,王者之过也。许世子不知尝药,累及许君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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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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