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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僖公五年 谷梁赤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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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僖公五年
    【经】五年,春,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。
    【传】目晋侯斥杀,恶晋侯也。
    【经】杞伯姬来朝其子。
    【传】妇人既嫁,不踰竟,踰竟非礼也。诸侯相见曰朝。伯姬为志乎朝其子也。伯姬为志乎朝其子,则是杞伯失夫之道矣。诸侯相见曰朝,以待人父之道,待人之子,非正也。故曰,杞伯姬来朝其子,参讥也。
    【经】夏,公孙兹如牟。
    【经】公及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、许男、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。
    【传】及以会,尊之也。何尊焉?王世子云者,唯王之贰也。云可以重之存焉,尊之也。何重焉?天子世子世天下也。
    【经】秋,八月,诸侯盟于首戴。
    【传】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?尊王世子,而不敢与盟也。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?盟者,不相信也,故谨信也。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。桓,诸侯也,不能朝天子,是不臣也。王世子,子也,块然受诸侯之尊己,而立乎其位,是不子也。桓不臣,王世子不子,则其所善焉何也?是则变之正也。天子微,诸侯不享觐。桓控大国,扶小国,统诸侯,不能以朝天子,亦不敢致天王,尊王世子于首戴,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。世子含王命会齐桓,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。世子受之可乎?是亦变之正也。天子微,诸侯不享觐,世子受诸侯之尊己,而天王尊矣,世子受之可也。
    【经】郑伯逃归,不盟。
    【传】以其去诸侯,故逃之也。
    【经】楚人灭弦,弦子奔黄。
    【传】弦,国也。其不曰,微国也。
    【经】九月,戊申,朔,日有食之。
    【经】冬,晋人执虞公。
    【传】执不言所于地,缊于晋也。其曰公何也?犹曰其下执之之辞也。其犹下执之之辞何也?晋命行乎虞民矣。虞虢之相救,非相为赐也。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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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梁赤

谷梁赤,战国经学家。名或作喜、寘、俶,字子始,山东省菏泽定陶人。相传为子夏弟子。治《春秋》,初仅口说流传,至谷梁赤,为《春秋》残亡,多所遗失,乃为经作传,称《春秋谷梁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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